MORE+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
  • 北京爱国者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乐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五洲传播出版社
  •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新兴铸管集团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宝泉钱币投资有限公司
  • 沃牛(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 北汽融创汽车用品(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稀有稀土公司
  • 中国金燕汽车船舶工业公司
  •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 中国木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
  •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新兴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 中国水产华农公司
  •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华戎控股有限公司
  • 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 中冶集团北京冶金设备研究设计总院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正规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除了在外包装上有进口国文字的正标外,同时还需要再贴上正规的中文标签。
 
一、进口食品清关需要提供的中文标签资料
进口预包装食品,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中文标签资料,包括:
【1】中文标签纸质样张;
【2】原外文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
【3】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
【4】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
【5】当进口食品标签中声称产品是有机食品的,进口时必须提供合规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二、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名称
2、 配料表
3、 原产国或地区
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 贮藏方法
6、 净含量
7、 进口商或经销商信息
8、 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码
9、 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

三、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的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其中特别强调:
(1)食品标签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2)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食品标签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食品标签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如下),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
(a)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计算方法为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的最大一个侧面的高度(cm)乘以宽度(cm)。
(b)圆柱形包装物、圆柱形包装容器或近似圆柱形包装物、近似圆柱形包装容器计算方法为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高度(cm)乘以圆周长(cm)的40%。
(c)其他形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计算方法为: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总表面积的40%。
(d)如果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有明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以主要展示版面的面积为最大表面面积。包装袋等计算表面面积时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瓶形或罐形包装计算表面面积时不包括肩部、颈部、顶部和底部的凸缘。
 
 我公司专业代理国内外企业办理进口食品标签备案以及咨询报告,有着丰富的办理经验,欢迎来人来电咨询。同时我司还可提供食品进口的全套资质办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备案以及食品进口清关、报检、标签备案、国际货运、仓储物流等一条龙服务。
 

特别提示:以上言论仅代表华晨远洋公司的观点,本公司此篇文章已申请著作权,本公司保留对此篇文章的版权和转载权,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和粘贴此篇文章的任何内容。本公司保留对此文章的一切权利!

请与我们联系:

公司名称: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服务宗旨:专业  高效  热忱  规范

业务热线:010-84270941; 010-67304714; 010-62986218

联系人:龙经理(女士) 陈经理(女士)

手机: 13381038221 18710255903

QQ: 2853075600 QQ: 2853075605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1706B室

返回 >>
友情链接: 中国商务部 中国电子口岸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国家药监局 中国海关
版权声明 业务洽谈 服务优势 联系方式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 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1706B室【东三环劲松桥西南角】

联系电话:4008969608;010-84270941;010-67304714;010-84274802;010-62986218 传真:010-87216218; 邮箱:y67304714@126.com

京ICP备09020551号-3 技术支持:中国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