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从国外进口猪肉、牛羊肉、家禽类等肉类产品的企业,必须办理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与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手续,方可进口肉类产品。
根据《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关与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肉类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已经实施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企业办理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的条件:
1、进口肉类的企业已取得进出口权资质;
2、企业具备销售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有完善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有相关的存储条件。
1、进口肉类的企业已取得进出口权资质;
2、企业具备销售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有完善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有相关的存储条件。
企业办理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所需资料: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进口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证书等;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须包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
4、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
5、拟经营的肉类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加工和销售的,提供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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