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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进出口备案手续

一、外管局备案的流程:
1、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办好的进出口权证书与相关申请书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外管局备案手续;
2、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也可办理外管局登记。
3、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并为企业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
4、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备案信息。
 
二、企业如何具备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的资格?
  企业如有进出口货物业务需要收付外汇的,首先需要取得进出口权的资质,办理商务局海关电子口岸等手续,同时还需要去外管局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具备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的资质。
【1】办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开通与注册手续;
【2】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手续;
【3】北京海关自理报检备案手续;
【4】中国电子口岸备案登记手续并预约IC卡;
【5】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联合审批,领取电子口岸企业IC 卡;
【6】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处企业进出口名录备案手续;
【7】海关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手续。


三、出口企业如何收取外汇货款?
  企业的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外汇先进入银行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银行会通知企业结汇,结汇时需要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连同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资料,一并提交银行。银行对企业出口收汇进行联网核查,对企业提供的单据进行核对,然后办理结汇手续,将外币收入结算成人民币划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 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四、进口企业如何付汇
【1】企业取得进出口权整套资质;
【2】办理外管局名录备案手续;
【3】与外商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发票相关单据;
【4】去银行填写购汇申请书;
【5】去银行购汇并支付外汇给外商。
 
五、其他相关外管局名录备案与管理事宜:
1、外管局备案后,如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2、银行为企业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时,会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该企业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基本信息已登记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3、企业发生的部分延期收付款业务需要及时办理外管局贸易信贷业务报告。

4、银行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确定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并将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划入待核查账户。

5、企业一笔收汇既有货物贸易也有服务贸易的,其中货物贸易部分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服务贸易银行在审核相应合同、发票后可根据企业要求直接结汇或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企业暂无法区分资金性质和相应金额或无法提供服务贸易相应单证的,整笔资金应一并进入待核查账户。

6、代理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收汇。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委托方收取代理方外汇划出款项时,无需进入其待核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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